7月30日,貴州省人民政府發布《貴州省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出,嚴格落實產能置換相關政策,被置換產能及其配套設施同步關停后,新建項目方可投產。實施差異化精準化錯峰生產,推動實施水泥產能整合,著力化解水泥產能過剩矛盾。
推進礦山、砂石場揚塵治理,相鄰礦山生產建設作業范圍最小距離應滿足相關安全規定,普通建筑用砂石露天礦山不得以山脊劃界,新建礦山原則上要同步建設鐵路專用線或采用其他清潔運輸方式。
嚴格落實國家關于推進實施水泥行業超低排放和焦化行業超低排放的意見,分階段實施水泥、焦化行業超低排放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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