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常州市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實施方案》印發。其中提出,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按照江蘇省“兩高”項目分類管理工作要求,嚴格執行國家、省有關鋼鐵(煉鋼、煉鐵)、焦化、電解鋁、水泥(熟料)、平板玻璃(不含光伏壓延玻璃)和煉化(納入國家產業規劃除外)等行業產業政策標準。
實施重點行業超低排放與深度治理。有序推進鑄造、垃圾焚燒發電、玻璃、有色、石灰、礦棉等行業深度治理。持續推進煤電機組深度脫硝改造,力爭2024年底前完成單機10萬千瓦及以上煤電機組深度脫硝改造任務。到2025年底,全市水泥企業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實施重點行業績效等級提升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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