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廣東省生態環境廳發布《關于中央大氣污染防治資金調整計劃的公示》。
按照《廣東省中央生態環境資金項目管理規程》(粵環辦〔2024〕13號)等生態環境資金管理文件要求,現將中央大氣污染防治資金調整計劃進行公示。
根據公示,梅州寧江水泥氮氧化物超低排放提標改造項目原安排資金1180萬元,調整后將收回全部資金;另外,增加1180萬元資金用于梅州皇馬水泥有限公司2#線窯尾煙氣氮氧化物超低排放改造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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